新南威尔士州议会最近通过了一项新法案,对《刑法1900》和《刑法 (家庭及个人暴力) 2007》进行了最低限度的修订,将亲密关系中的强制控制行为定罪,包括针对前伴侣的此类行为。
根据新的法律,诸如恐吓、贬损的嘲讽、损坏或损毁财产、造成家庭宠物的伤亡、剥夺经济自主权、扣留经济支持、或使用技术或其他手段不合理地监视或跟踪他人的行为、通信或行踪等行为都可被归类为强制控制,如果这些罪犯被判有罪,可能会被判处最高7年的徒刑。
预计强制性控制法将对家庭法案件产生影响,尤其是在指控家庭暴力的育儿案件中。因此,当您遇到此类情况时,向有经验的律师咨询是很重要的,这样可以确保最好的结果,并给予您孩子最好的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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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
Jason Neo
特别顾问 | 新州律师协会认证家庭法专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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